淅川县三河环境景观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GPNY-2014-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三河环境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淅川县人民政府以淅政【201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县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三河环境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2.2. 项目范围:淅川县铁庙河、娃鱼河、内河;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5. 招标内容:总面积约47公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铁庙河、娃鱼河不少于200米,内河不少于400米的标准段施工图设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设计专业乙级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以上资质;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地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资质;
3.5.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6.投标人须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4.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报名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4.3. 投标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文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4.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规划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7-6505266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937777518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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