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镇隆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商铺及装修工程)工程代建模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镇隆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工(商铺及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3〕358号文批准建设,采用工程代建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工程代建,招标人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项目投资人。
2.项目运作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代建制。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的代建方(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工程代建合同》等有关合同,中标人将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招标人委托监理,代理业主实行现场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移交给招标人管理,招标人以支付回购款的形式将投资人与工程设施有关的权利购回。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镇隆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商铺及装修工程)工程代建模式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HPN201433GA
(2)项目规模:本项目平南县镇隆火车站商铺工程、站前广场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室内外)等。
(3)建设地点:平南县镇隆火车站。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5)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6)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内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 年9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 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凭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身份证以及以下报名材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8)潜在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中打印备案资料;(9)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5.2招标文件售价250 元/本(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投标人由其专职投标员持项目经理卡,专职安全员卡和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由招投标管理站核验身份的真实性,开标时,投标人专职投标员刷卡验证才可以进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平南建设网及今日平南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0775-783363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775-4555317 4569097(兼传真)
2014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