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高科技产业园区经一路北段(湘江东路—柳江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4-141
1、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高科技产业园区经一路北段(湘江东路—柳江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根据淇滨发改【2014】51号文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高科技产业园区经一路北段(湘江东路—柳江东路)道路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SGZB-2014-141
2.3 建设地点:北起湘江东路—南至柳江东路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道路、雨水、污水)内的全部内容
2.5建设规模:经一路北段道路工程,北起湘江东路,南至柳江东路,长1160米,红线宽40米,其中主车行道宽15米,两侧慢车道各宽4.5米,沥青路面。
2.6施工范围:K0+000-K0+320、K0+344-K1+184,含湘江东路平交口、漓江东路平交口、漓江南路平交口、柳江东路平交口(含过路预埋管、原路面的破除)。
2.7投资概算:835.2万元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12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等有关资料。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1年7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投标人属于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另外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公告期内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委托人)结果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4.2招标时间安排: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4年 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 下午3:30时---6:00时
4.3地点: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女士 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2- 321855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0993
电子邮箱:dhgshb@163.com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新闻出版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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