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10年政企合建(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廉租住房项目室外绿化、室外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2010年政企合建(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廉租住房项目室外绿化、室外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己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昆明市黑林铺
2.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室外绿化、室外灯光亮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所示范围、工程控制价编制説明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的范围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2011年至今年完成过三项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项目负责人(绿化专业)资格证;
3.5 入滇备案:省外施工企业须按规定办理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4年10月8日至 2014年10月12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昆明市日新路881号二楼201室(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派拟任项目经理本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除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⑥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入滇备案证、业绩证明、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0月2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大酒店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区2010年政企合建(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廉租住房项目部(昆富路)
联 系 人: 杨利昆 肖志鹏
联系电话: 13108710053 1388840161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信托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蒋涛
联系电话:13888152191
日期: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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