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
建设二分干渠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GQ-SQZR-DH-1408)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农[2014]127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于国有企业投资,已经落实, 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黄河水权收储转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黄河水权试点工程”第一批实施项目包括一干上段、建设一分干、建设二分干三个系统的渠系工程,即三个系统的斗以上渠道防渗衬砌改造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沈乌灌域,沈乌灌域位于三盛公枢纽西北部,南边界在乌兰布和沙漠穿沙公路以北,北边界为磴口县与杭锦后旗行政界,东起河套总干渠及乌拉河干渠,西至狼山冲洪积坡地边界。
建设规模:对沈乌灌域现有87.166万亩灌溉范围的灌溉工程实施节水改造,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对田间灌水系统实施畦田改造田间配套建设;对部分现状畦灌面积进行节水改造,建设滴灌系统,改造为高效节水面积;对斗以上骨干渠道实施防渗衬砌及建筑物配套建设;同时对灌溉运行管理、监测、信息化设施及设备进行配套建设。
沈乌灌域总灌溉面积87.166万亩,分南北两片,分别由一干渠和东风分干渠控制。南片一干渠域控制灌溉面积62.642万亩,一干渠下设建设一、二、三、四计4条分干渠;北片东风分干渠域控制灌溉面积24.524万亩。本工程,即建设二分干系统的渠系工程,属于第一批实施项目三个系统中一个系统的渠系工程。建设二分干渠系工程建设内容是,建设二分干渠及其下级渠道的渠系工程。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9个标段。
招标内容:
施工第一标段:建设二分干渠0+224~3+775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的(扬水北一干斗渠、扬水北二干斗渠、左一干斗渠、右一干斗渠、右二干斗渠)5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二标段:建设二分干渠3+775~5+500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的玉丰原1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三标段:建设二分干渠5+500~8+200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四标段:建设二分干渠8+200~9+420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三利支渠及下设7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五标段:建设二分干渠9+420~11+917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六标段:建设二分干渠下设的(右三干斗渠、左二干斗渠、右四干斗渠、右五干斗渠、左三干斗渠、右六干斗渠、)6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七标段:建设二分干渠11+917~12+917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巴彦套海一支渠及下设9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右七干斗渠1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八标段:建设二分干渠12+917~15+024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巴彦套海二支渠及下设7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右九干斗渠1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九标段:建设二分干渠15+024~17+369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右十干斗渠、左四干斗渠、右十一干斗渠)3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巴彦套海三支渠及下设5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标段:建设二分干渠17+369~19+177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兴套川支渠及下设7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右十二干斗渠、右十三干斗渠)2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一标段:建设二分干渠19+177~23+074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二标段: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兴套川一干斗渠、兴套川二干斗渠、右十四干斗渠、右十五干斗渠、左五干斗渠、右十六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三标段:建设二分干渠23+074~25+450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右十七干斗渠、左六干斗渠、右十八干斗渠)3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四标段:建设二分干渠25+450~27+297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左七干斗渠、左八干斗渠、右十九干斗渠、左九干斗渠)4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五标段:建设二分干渠27+297~28+969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建设二分干渠下设(左十干斗渠、左十一干斗渠、右二十一干斗渠)3条干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六标段:建设二分干渠28+969~32+003段渠道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七标段:建设二分干渠28+969~32+003段(右二十二干斗渠)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太阳庙支渠下设10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八标段:红卫支渠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施工第十九标段:红卫渠下设23条斗渠的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计划工期: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2近3年内具有与本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自治区外施工企业应到巴彦淖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准入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政务中心三楼5号园)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 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⑥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⑦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压证制度及其他说明
6.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实行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压证制度,施工期间不允许更换人员。
6.2水利工程施工期比较短,建设任务重。一个投标人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中标标段的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6.3 本工程在招标、施工及竣工结算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均应经投标人基本账户往来。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账户,招标人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企业交纳交易服务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zx.bynr.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黄河水权收储转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大楼2楼
联系人:马健军
电 话:18647877188 0478-8272959
邮 箱:4211424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五区38号楼一单元1803室
邮 编:015000
联系人:刘艳茹
电 话:13624786056 0478-8705486
传 真:0478-8705486
邮 箱:aaz911@188.com
(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中心三楼5号园9号
联 系 人:刘晓磊
电 话:0478-8926705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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