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车村镇天桥沟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嵩县车村镇天桥沟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工程名称:嵩县车村镇天桥沟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招 标 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车村镇天桥沟村
2、招标范围:发包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4、资金来源:上级拨入+自筹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良好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2.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符合条件者领取招标文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且具有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及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报名时因检察机关原因未开出告知函的 ,开标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交三套并装订成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集体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及责任自负,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
七、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49207132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80860189 15937920002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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