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北区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北发改投资〔201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北区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2013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追加中央资金,投资计划已下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实验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宿舍楼一栋,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30万元。
要求工期:150日历日。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防雷等内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报名。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一式叁份备案,原件出示核查。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港北平台)、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建设网(www.ggjs.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港北区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实验中学内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 系 人: 陆先生
电 话: 0775-4241311 电 话: 0775-4569097
传 真: 0775-4241311 传 真: 0775-4569097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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