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发区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相关文件批复已经下达(通经技政字【2014】56号),招标人为湛路村村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湛路村村委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3招标编号:TLDH-2014-58
2.4 建设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街道湛路村
2.5投资规模:约20万元
2.6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湛路村街道亮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报名所需资料:投标单位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并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表两份,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辽市沈铁河畔花园小区A区北门达华集团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路村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1584954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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