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镇财务核算和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通科发改字【2014】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通辽市科尔沁区庆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庆和镇
(二)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 20日至2014年 10月 24日报名,节假日休息,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本企业法人到场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沈铁河畔小区A区北门达华集团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二)报名地点:沈铁河畔小区A区北门达华集团
联系电话:15849544694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沈铁河畔小区A区北门达华集团
联系电话15849544694
(二)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过期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科尔沁区庆和镇人民政府
招 标 代 理 机 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 系 电 话:1584954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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