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庙口镇三和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JSZB-2014-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庙口镇三和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施工,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淇县庙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省级、市县及社会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淇县庙口镇三和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南、浚南线南侧;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及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4施工范围:道路交通、文化展示、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五个体系十二项工程,分别为道路工程、文化广场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环卫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热力燃气工程等;
2.5计划工期:5个月 ;
2.6资金来源:省级、市县及社会资金;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需要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投标报名及要求:
4.1报名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及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近三年(2011年-2013年)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等有关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2)、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
(3)、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报名期间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需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委托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到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淇县发改委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庙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壁市淇县庙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新闻出版局5楼502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92-336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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