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HPY-2014-08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2投资金额:总投资额约3300万元;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4批准文号:濮发改设计【2013】389号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齐全:
3.2资质条件: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5财务要求:提交2012年度、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2012年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8投标资格:有效,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3.9企业经营权:有效,没有被处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外省进豫企业需办理《进豫备案介绍信》。
3.1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办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9月17日-9月23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开户名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县中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9706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18610050854
监督单位: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18790979205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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