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委托,对昆明三瓦村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HJT20141102
2、招标内容:起重机等设备
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招标需求一览表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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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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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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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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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及
具体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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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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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桥式
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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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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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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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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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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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滑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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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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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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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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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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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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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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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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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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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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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kg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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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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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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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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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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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板及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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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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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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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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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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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尾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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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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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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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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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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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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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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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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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参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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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须按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各包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4)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4、购买标书时,投标人应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购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人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东寺街南段东方玉龙大厦19楼1903-1904#(东方玉龙鞋城)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包7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注明E-Mail地址。
7、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昆明市青年路昆明市文化科技大楼六楼昆明市文化科技培训中心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应向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总价的2%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计算采用千位取整计算;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现金、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缴纳保证金使用转账支票的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所列开户行及帐号自行进账,并将进账单原件交付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汇凭证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9、交货时间:原装进口产品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国产产品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交货时间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含交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最短交货或项目完成时间。(参数部分有详细要求的以参数部分要求为准)
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办公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双凤东路中段(广福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内)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南屏街华域大厦B座20楼
邮政编码:650034
联 系 人:何隽
电 话:0871-64158494
传 真:0871-64158494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6155360150000092
(以下空白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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