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市监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三控两管一协调”以及安全监督的职责作用,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人员行为,统一全市建筑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2号)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原《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行政处理部分)和(行政处罚部分)(2020版)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
2.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