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集团董事长杜永林同志,吉林省德惠人,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历任大庆油田研究院室副主任、国家计委石油石化处处长、国家计委能源所副所长(副所长)、上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正局级)、达华工程管理集团董事长等职,曾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学会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1982年在石油工业部工作期间,荣获石油部一等科技成果奖。在石油地质研究方面先后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1999年黑龙江科技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杜永林石油地质论文集》。在大庆油田和华北油田工作期间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在发现朝阳沟、榆树林、别古庄、刘其营、柳泉、二连等油气田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获得了石油部新油气田发现奖(1981年)。在国家计委工作期间,他对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形势及对策提出过多项建议,1990年对塔里木石油勘探建议的报告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并被近十年的实践所肯定。
此外,他还积极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发展天然气工业的各项政策。为发展我国天然气工业做出了贡献。参加了世界第一次“NGV”(天然气在运输业上的应用)国际会议及展览并且回国后组织编译了“世界天然气汽车译文集”,率先在国内推广天然气汽车事业发展。1993年,国家计委报文,原 国务院经贸办、国家科委批准成立了“达华能源高技术总公司”,他担任总经理。公司成立不久,就与英荷壳牌石油公司进行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研究。完成了“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适量引进液化天然气(LNG)”上百万字的研究报告,首次提出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引进LNG的建议,此建议不久获得了我国政府的关注和肯定。澳籍壳牌LNG专家麦伟文先生称:“杜先生是中国LNG之父”,称赞杜永林是推动中国发展LNG事业最早的学者之一。在与日本石油储备专家共同举办的“中日石油储备研讨会”上,他的基调发言“国际石油资源、需求、供应及价格走势预测与我们的看法”对中国开展石油储备的必要性,对建立石油储备的原则、方针、布局及政策建议,都提出了创新的论点,得到与会者称赞。
除了在能源方面突出贡献外,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也有创新,对中国自1998年开展的全国生态环境重点县综合治理的宏伟工程提出实施监理的建议,并将工程监理制引入农林、生态行业。开创了农林、生态工程监理的先河。并首次在国内组织编写了农林、生态行业的“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后来他的建议得到了国家计委领导的支持,国家计委决定在我国广大农村生态工程中实施工程监理,在我国乃至世界一定范围内尚属首次。实践证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杜永林同志永不满足,不段进取。
为了适应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内基本建设战线上积极推动“工程项目管理”,探索“工程代建制”。他大胆探索,抓住机遇,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成立了国内首家工程管理集团——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并担任董事长,积极开展以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及建设为一体的代建工程。
董事长杜永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环保领域,2008年就在国内率先向政府提出关注PM2.5的概念,这在当时还鲜为人知。杜总多次向有关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和呼吁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等一系列环保理念和环保措施,首先提出并推动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得燃煤电厂烟尘排放标准从每立方米一百毫克降低至二十毫克以下。在杜总的推动下,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规划中已明确,今后重点地区烟尘排放要控制在10mg以下。杜总开创的U20-5型袋式除尘技术打破了电除尘一统天下的局面,U20-5型袋式除尘技术的应用使得除尘效果大大提升。为了推进电力行业实施除尘,杜总多次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最终推动了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1651号文件的出台,于2013年9月25日起开始实施除尘的电价补贴,从而解决了电力企业的资金困难,为火电厂除尘做出了贡献,为全国范围内减少PM2.5、为实现祖国的蓝天更蓝做出了卓越的奉献。
由于业绩和信誉显著,达华工程管理集团于2004年荣幸地被北京市发改委聘任为20家咨询顾问机构之一,北京市建委推荐的43家项目管理企业之一。杜永林同志的斐然成绩已先后被载入《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录》、《中国企业家大辞典》、《中国专家人名辞典》、《中国百科专家学者经典》、《二十一世纪杰出专家》等书籍,并被授予世界优秀华人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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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曹丽娟 常务副总经理:马明才 副董事长:杨汉东 总经理:杜东晖 院长助理:程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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